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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做好防疫物资审评审批工作

/2020-07-01/ 分类:阳光指南/阅读:
5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联合对外发布《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 ...

严格执行注册检验、临床试验、技术审评、体系核查、行政审批等各项要求,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依法查处并曝光, 此外还要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从源头上确保质量安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联合对外发布《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自身原材料进货质量控制和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严格规范做好防疫物资审评审批工作,全面梳理本区域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清单,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

方案要求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同时,深化协调配合,记者 万静 ,要追溯经销商、生产企业以及认证检验检测、价格收费各个环节,建立线索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快速通道和防疫物资证据快鉴快检通道,以问题为导向,实施联合惩戒, 5月14日,加强行刑衔接,做到关口前移,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检验检测活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加大对疫情发生以来新注册产品、新批准企业以及信息提示风险较高产品的抽检力度,认真深入开展排查,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

规范产品标识标签和说明书,对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出口产品,加大出口防疫物资查验力度,形成打击合力,全面加强对生产销售的防疫物资和重要原辅材料的质量监管,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出口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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