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第一条就与你密切相关
编辑/2020-10-01/ 分类:阳光生活/阅读:
原标题:十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第一条就与你密切相关 自10月1日(周四)起,一大批全国性、地方性新规将开始实施,第一条就与国庆出行相关哦,快和中证君一起看下。 全国性新规 利用大数据“杀熟”等行为被明令禁止 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在线旅游经 ...
原标题:十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第一条就与你密切相关
自10月1日(周四)起,一大批全国性、地方性新规将开始实施,第一条就与国庆出行相关哦,快和中证君一起看下。
全国性新规
利用大数据“杀熟”等行为被明令禁止
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15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该管理规定还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来了
国务院日前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部长刘昆日前表示,预算法形成预算管理新规范,为修订条例提供了细化、实化的基础。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进一步明确政府预算收支范围和编制内容,政府预算体系更加清晰完整;
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强化全流程管理;
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
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增强预算透明度。
外汇局规范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下称《处罚办法》),规范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处罚办法》共八章83条,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外汇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二是强化对行政处罚权力的约束和监督;三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10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强化基金销售活动的持牌准入要求,厘清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基金服务机构职责边界;二是优化基金销售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着力构建进退有序、良性发展的基金销售行业生态;三是夯实业务规范与机构管控,推动构建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体制机制。
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
农村农业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自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办法》指出,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应当加强相关设施设备、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
地方性政策
北京:纳税期限调整,征期申报方式大改
9月11日,北京税务正式发布《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综合申报。综合申报主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按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的查账征收企业,暂不涵盖按月预缴企业、核定征收企业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纳税人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综合申报。此外,印花税按季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北京:实施三项医保减负新政
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三项减负新政,包括将重性精神病等6种疾病纳入本市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增加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两种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品种,同时对罗沙司他胶囊等9种贵重药品门诊用药按固定比例支付,进一步减轻群众的用药负担。新政策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
浙江:
零售、房地产等四大行业大额取现受限
9月24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将于2020年10月10日正式实施浙江省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试点开始后,单位和个人在浙江省银行机构办理起点金额以上取款业务的,原则上需要至少提前1天通过各银行机构公布的预约方式和渠道进行预约方可办理。
另外,浙江省对批发零售、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建筑业等4个行业大额取现实行限额管理,单日累计限额标准分别是60万元、6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超出限额以上的取现业务,银行机构原则上不予办理,确需办理的凭取款用途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分级审核后方可为其办理。
湖北:优化营商环境
《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已经2020年8月17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生产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策的定价、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事项,不得对市场主体实施任何形式的摊派,不得非法实施行政强制或者侵犯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深圳:垃圾分类强制实施
10月起将正式开罚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垃圾分类正式步入“强制时代”。截至9月1日17时,深圳各级城管部门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23份。据了解,9月为警示期,10月开始,深圳将对违反《条例》的行为正式开罚。
深圳: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施行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两个条例的出台赋予了前海片区更多先行先试权利。
除由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将探索全面放开投资准入,《自贸片区条例》创新提出“非违规不干预”管理模式,对境外投资者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准入限制措施。同时,《自贸片区条例》还将探索对港澳企业在自贸片区内投资取消所有准入限制条件,推动对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促进与港澳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
西安:租赁交易资金10月起将实施监管
为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维护房东、房客的合法权益,西安市住建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近日下发《西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从10月1日起,收储本市国有土地上的存量住房并通过西安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租赁交易的住房租赁交易企业,其租赁交易资金将实施资金监管。
洛阳:
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将有新变化
新政实施后,无论是买房提取还是还贷提取,房屋所在地应为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本次调整规范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人范围,将提取人范围从原先的职工、配偶、父母、子女,规范至职工及配偶。新政实施后,以上提取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父母、子女的账户余额无法提取。
河南:
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指出,从2020年10月1日起,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合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通知》明确,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等全省统一。今后各地不得自行出台养老保险政策,不得擅自增加待遇项目或提高待遇标准。
自10月1日(周四)起,一大批全国性、地方性新规将开始实施,第一条就与国庆出行相关哦,快和中证君一起看下。
全国性新规
利用大数据“杀熟”等行为被明令禁止
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15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该管理规定还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来了
国务院日前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部长刘昆日前表示,预算法形成预算管理新规范,为修订条例提供了细化、实化的基础。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进一步明确政府预算收支范围和编制内容,政府预算体系更加清晰完整;
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强化全流程管理;
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
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增强预算透明度。
外汇局规范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下称《处罚办法》),规范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处罚办法》共八章83条,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外汇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二是强化对行政处罚权力的约束和监督;三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10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强化基金销售活动的持牌准入要求,厘清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基金服务机构职责边界;二是优化基金销售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着力构建进退有序、良性发展的基金销售行业生态;三是夯实业务规范与机构管控,推动构建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体制机制。
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
农村农业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自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办法》指出,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应当加强相关设施设备、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
地方性政策
北京:纳税期限调整,征期申报方式大改
9月11日,北京税务正式发布《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综合申报。综合申报主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按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的查账征收企业,暂不涵盖按月预缴企业、核定征收企业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纳税人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综合申报。此外,印花税按季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北京:实施三项医保减负新政
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三项减负新政,包括将重性精神病等6种疾病纳入本市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增加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两种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品种,同时对罗沙司他胶囊等9种贵重药品门诊用药按固定比例支付,进一步减轻群众的用药负担。新政策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
浙江:
零售、房地产等四大行业大额取现受限
9月24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将于2020年10月10日正式实施浙江省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试点开始后,单位和个人在浙江省银行机构办理起点金额以上取款业务的,原则上需要至少提前1天通过各银行机构公布的预约方式和渠道进行预约方可办理。
另外,浙江省对批发零售、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建筑业等4个行业大额取现实行限额管理,单日累计限额标准分别是60万元、6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超出限额以上的取现业务,银行机构原则上不予办理,确需办理的凭取款用途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分级审核后方可为其办理。
湖北:优化营商环境
《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已经2020年8月17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生产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策的定价、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事项,不得对市场主体实施任何形式的摊派,不得非法实施行政强制或者侵犯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深圳:垃圾分类强制实施
10月起将正式开罚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垃圾分类正式步入“强制时代”。截至9月1日17时,深圳各级城管部门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23份。据了解,9月为警示期,10月开始,深圳将对违反《条例》的行为正式开罚。
深圳: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施行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两个条例的出台赋予了前海片区更多先行先试权利。
除由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将探索全面放开投资准入,《自贸片区条例》创新提出“非违规不干预”管理模式,对境外投资者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准入限制措施。同时,《自贸片区条例》还将探索对港澳企业在自贸片区内投资取消所有准入限制条件,推动对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促进与港澳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
西安:租赁交易资金10月起将实施监管
为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维护房东、房客的合法权益,西安市住建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近日下发《西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从10月1日起,收储本市国有土地上的存量住房并通过西安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租赁交易的住房租赁交易企业,其租赁交易资金将实施资金监管。
洛阳:
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将有新变化
新政实施后,无论是买房提取还是还贷提取,房屋所在地应为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本次调整规范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人范围,将提取人范围从原先的职工、配偶、父母、子女,规范至职工及配偶。新政实施后,以上提取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父母、子女的账户余额无法提取。
河南:
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指出,从2020年10月1日起,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合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通知》明确,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等全省统一。今后各地不得自行出台养老保险政策,不得擅自增加待遇项目或提高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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